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7 08:0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停車場管理要點 2
二、本要點所稱停車場,係指本所設置之家屬停車場、員工停車場、洽公
    及所有機動車輛停放處所。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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