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7 10:4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停車場使用管理要點 7
七、停車場僅提供停車場地,個人財物、車輛遺失或毀損,或發生不可抗
    力之天災時,本監不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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