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30 18:0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附設高雄第二監獄燕巢分監戒毒班受刑人作業成績評分注意事項 4
四、除法令別有規定或罹疾病、或基於戒護之安全,或因教化之理由者外
    ,學員一律參加課程。
民國 105 年 06 月 29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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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除法令別有規定或罹疾病、或基於戒護之安全,或因教化之理由者外
    ,學員一律參加課程。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