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1 20:1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職務宿舍管理要點 3
三、借用本監職務宿舍,需先行填寫「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職務宿
    舍申請單」,宿舍不敷分配時,依職級、年資、考績、居住遠近決定
    ,如附件積點計算表,無法決定時,以抽籤決定之。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