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5 07:1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不動產通訊投標要點 10
十、本要點奉分署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