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01:0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臺灣高等檢察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 7
七、人民陳情案件內容不明確或資料未完備者,得通知陳情人補充說明或
    續行提供資料後,再行處理。
    人民陳情事項非屬本署權責者,應告知陳情人或逕移陳情事項主管機
    關並副知陳情人。
    人民陳情案件依法得提起訴願、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冤獄賠償(刑
    事補償)或犯罪被害人補償者,應明確告知陳情人。
民國 103 年 05 月 16 日訂定
7
七、人民陳情案件內容不明確或資料未完備者,得通知陳情人補充說明或
    續行提供資料後,再行處理。
    人民陳情事項非屬本署權責者,應告知陳情人或逕移陳情事項主管機
    關並副知陳情人。
    人民陳情案件依法得提起訴願、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冤獄賠償(刑
    事補償)或犯罪被害人補償者,應明確告知陳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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