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5 00:0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停車場管理要點 第 2 條
本所公有停車場基於安全及經濟之考量,提供本所員工上班、洽公車輛及
辦理接見民眾車輛等停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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