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9 08:27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觀護所停車場管理要點 第 7 條
停放於停車場之車輛如遭毀損、失竊或其他損害,本所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