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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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彰化少年輔育院-申請臨時住宿要點 4
四、臨時住宿處所內所需公用設備由本院提供(含水、電及必要家具), 其他消耗性物品(如沐浴用品…等)由借用人自備。
民國 102 年 08 月 05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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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臨時住宿處所內所需公用設備由本院提供(含水、電及必要家具), 其他消耗性物品(如沐浴用品…等)由借用人自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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