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0 05:0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嘉義舊監場地使用管理要點 2
二、申請資格
    本館以對外開放使用為原則,各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為舉辦文
    化、藝術、人文、教育等推廣活動或拍製紀錄影片時,均得申請使用
    。
民國 101 年 08 月 07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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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資格
    本館以對外開放使用為原則,各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為舉辦文
    化、藝術、人文、教育等推廣活動或拍製紀錄影片時,均得申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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