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20:25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廉政署執行通訊監察作業要點 1
一、法務部廉政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辦理通訊監察之聲請、執行,與監
    察通訊所得資料之保存及銷燬等事項,特訂定本要點。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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