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7 21:2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廉政署及各機關政風機構與檢察、司法警察機關聯繫作業要點 8
八、為強化聯繫協調功能,本署於必要時得邀集相關機關(構)、人員舉
    行業務聯繫會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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