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3 21:3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彰化少年輔育院研究案申請審查實施要點 7
七、本院將於收到申請表後 2  星期內召開審查會,審查結果將在 1  個
    月內,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它方式告知申請人審查結果。
民國 100 年 07 月 04 日訂定
7
七、本院將於收到申請表後 2  星期內召開審查會,審查結果將在 1  個
    月內,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它方式告知申請人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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