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20 00:4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受訓學員輔導及考核注意事項 14
十四、教輔人員應賦予學員自治幹部任務,並督導執行。
民國 100 年 02 月 10 日訂定
14
十四、教輔人員應賦予學員自治幹部任務,並督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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