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6 01:0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膳食小組工作須知 4
四、本小組得按月或隨時舉行會議,商討有關膳食改進事項,由本署秘書
    室負責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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