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6 23:0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1
一、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以下簡稱本所)為辦理檔案法第十七條至
    第二十一條有關檔案開放應用事項,特訂定本須知。
民國 98 年 10 月 19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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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灣新店戒治所(以下簡稱本所)為辦理檔案法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一
    條有關檔案開放應用事項,特訂定本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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