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08:4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犯罪預防及法治教育督導會報設置要點 9
九、本會報委員及秘書單位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