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5 23:25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體育館借用應注意事項 5
五、使用後應將門窗燈光全部關閉,並將大門上鎖。如有不遵守者,即失
    去再借用資格。
民國 98 年 05 月 18 日訂定
5
五、使用後應將門窗燈光全部關閉,並將大門上鎖。如有不遵守者,即失
    去再借用資格。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