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7 15:5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機關辦理性侵害犯罪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14
十四、檢察機關辦理案件時,知有其他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應立即向當
      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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