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3 20:2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處理肺結核與精神病收容人注意事項 5
五、非病情需要,起居作息應正常,病人之衣服臥具及其他物件,應督促
    勤加洗滌曝曬更換,保持清潔衛生。
民國 95 年 12 月 13 日修正
5
五、非病情需要,起居作息應正常,病人之衣服臥具及其他物件,應督促
    勤加洗滌曝曬更換,保持清潔衛生。
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訂定
5
五、非病情需要,起居作息應正常,病人之衣服臥具及其他物件,應督促
    勤加洗滌曝曬更換,保持清潔衛生。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