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9 18:20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辦理家屬預約接見實施注意事項 1
壹、目的:
    本所為縮短收容人家屬辦理及等候接見之時間,以提升便民服務效率
    ,而實施電話預約接見業務,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民國 94 年 01 月 04 日訂定
1
壹、目的:
    本所為縮短收容人家屬辦理及等候接見之時間,以提升便民服務效率
    ,而實施電話預約接見業務,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