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8 13:29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臺北看守所個人資料內部控管安全機制注意事項 3
三、本所員工人事資料或收容人基本資料,員工不得私自隨意告知他人, 經查獲外洩者,依法究辦。
民國 93 年 08 月 19 日訂定
3
三、本所員工人事資料或收容人基本資料,員工不得私自隨意告知他人, 經查獲外洩者,依法究辦。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