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2 10:57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戒護收容人外醫(含住院)勤務注意事項 11
十一、戒護收容人就醫時,除戒護人員外,衛生科應派員隨同辦理醫療行
      政業務,戒護人員應有危機意識,收容人不得脫離戒護視線,不論
      如廁、沐浴、醫療皆應寸步不離,同行戒護。
民國 93 年 08 月 02 日訂定
11
十一、戒護收容人就醫時,除戒護人員外,衛生科應派員隨同辦理醫療行
      政業務,戒護人員應有危機意識,收容人不得脫離戒護視線,不論
      如廁、沐浴、醫療皆應寸步不離,同行戒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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