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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戒護收容人外醫(含住院)勤務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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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戒護收容人外醫(含住院)勤務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
11
十一、戒護收容人就醫時,除戒護人員外,衛生科應派員隨同辦理醫療行 政業務,戒護人員應有危機意識,收容人不得脫離戒護視線,不論 如廁、沐浴、醫療皆應寸步不離,同行戒護。
憲法法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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