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8 16:05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重要公文影像掃瞄執行基準 3
三  表列重要公文之業務名稱,詳後附「法務部重要公文影像掃瞄建檔明
    細表」,本表得視實際需要適時修訂。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