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22 02:0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機關處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 22 條
保管國家機密案卷人員調、離職務時,應將所保管之機密,逐件移交接任
人員,並親自列冊簽陳核備。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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