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18:5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受刑人返家探視應遵守事項 7
七、應持「家屬聯絡簿」供返家探視之配偶、親屬或家屬,簽章註明到家
    與離家返監之日期及時間,並記載返家探視期間之生活情形,於返監
    時繳回。
民國 108 年 12 月 16 日修正
7
七、違反前揭遵守事項者,視情節輕重依監規議處,如涉及違法案件,依
    法送辦。
民國 92 年 04 月 25 日訂定
7
七  收假返監提早出門,儘量搭乘公營車輛,如有誤點必須取得證明,並
    事先打電話回監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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