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30 03:2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所屬少年矯正學校假釋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 7
七  假釋審查委員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但非當然委員得依規定支領交通費
    ,費用由少年矯正學校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民國 92 年 02 月 14 日訂定
7
七  假釋審查委員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但非當然委員得依規定支領交通費
    ,費用由少年矯正學校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