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9 02:5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業務聯繫中心作業要點 5
五  輪值人員其順序由人事室按季排定後報請本中心主任轉陳所長核定之
    ,人員由本所職員擔任之。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