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05:4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中少年觀護所收容人親屬送入菜餚、物品注意事項 4
四  必需物品:衣服每次以一套為限,棉被毛毯以一件為限,棉被以四尺
    半×六尺半為標準,並套以水藍色棉布被套。破損不堪使用時,准再
    送入。
民國 91 年 01 月 18 日訂定
4
四  必需物品:衣服每次以一套為限,棉被毛毯以一件為限,棉被以四尺
    半×六尺半為標準,並套以水藍色棉布被套。破損不堪使用時,准再
    送入。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