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0.04 21:5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政風機構維護公務機密作業要點 4
四、政風機構應結合本機關環境狀況、業務特性、員工需要等,配合實際
    發生案例,以生動、活潑、柔性、自然方式,辦理公務機密維護宣導
    。
民國 94 年 08 月 01 日修正
4
四、政風機構應結合本機關環境狀況、業務特性、員工需要等,配合實際
    發生案例,以生動、活潑、柔性、自然方式,加強公務機密維護宣導
    。
民國 82 年 02 月 04 日訂定
4
四  政風機構應結合本機關業務特性、主客觀環境狀況、員工性向及其他
    因素,以生動活潑、柔性自然方式,配合實際發生案例,加強保密宣
    導。其具體作法如左:
 (一) 編輯刊物:以期刊、專輯、小冊、單頁刊物資料,適時分發。
 (二) 錄製影帶:以電影片、錄影帶方式辦理。
 (三) 專題演講:邀請專家學者,利用集會場合,以演講、座談、專題報
      告方式辦理。
 (四) 訓練講習:承辦、接觸機密業務人員,得按其性質,分類舉辦保密
      工作訓練或講習。
 (五) 聯歡活動:以有獎徵答、晚會、自強活動方式,寓教於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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