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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政風機構維護公務機密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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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風機構應結合本機關環境狀況、業務特性、員工需要等,配合實際
    發生案例,以生動、活潑、柔性、自然方式,辦理公務機密維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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