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6 12:1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戒治所受戒治人移所作業要點 8
八  戒治所於辦理受戒治人移所時應注意戒護安全,對於移所日期之天候
    及交通狀況應詳加掌握。
民國 87 年 10 月 02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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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戒治所於辦理受戒治人移所時應注意戒護安全,對於移所日期之天候
    及交通狀況應詳加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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