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8 15:0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業務革新執行要點 72
七十二  監獄應多舉辦管教人員與受刑人之交誼活動,以增進管教人員與
        受刑人間之情感,化對立為和諧。
民國 79 年 09 月 03 日訂定
72
七十二  監獄應多舉辦管教人員與受刑人之交誼活動,以增進管教人員與
        受刑人間之情感,化對立為和諧。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