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8 12:0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業務革新執行要點 40
四十  監所盥洗用水量大,一般皆限於經費,抽取地下水使用,其水質之
      化驗與消毒,應嚴格要求辦理。
民國 79 年 09 月 03 日訂定
40
四十  監所盥洗用水量大,一般皆限於經費,抽取地下水使用,其水質之
      化驗與消毒,應嚴格要求辦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