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9 06:0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戒治所實施階段處遇課程應行注意事項 5
五、為使戒治處遇課程能符合受戒治人之實際需求,各戒治所對於授課師
    資須定期評鑑,以確保授課之品質。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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