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6 09:20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受刑人與被告吸菸管理及戒菸獎勵辦法 第 15 條
各機關應按月將收容人吸菸管理及戒菸獎勵辦理情形,於次月十日前陳報
監督機關備查。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