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6 15:3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高等以下各級法院暨檢察署檔案處理相關事務作業要點 4
四  文卷由檢方保管者,報請銷燬時,由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核定。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