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0 07:1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檢察處簡任檢察官遴選要點 7
七  本要點所定記過以上之處分,如同時期內受有記功以上之獎勵可以相
    抵者,不受該處分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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