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19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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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暨所屬機關網際網路使用管理要點 15
十五 管理單位對於儲存資料或程式之磁碟、磁帶、光碟等媒體,應闢專 室責成專人管理。
民國 85 年 12 月 14 日訂定
15
十五 管理單位對於儲存資料或程式之磁碟、磁帶、光碟等媒體,應闢專 室責成專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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