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7 05:07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民法 第 39 條
清算人,法院認為有必要時,得解除其任務。
民國 18 年 05 月 23 日訂定
第 39 條
清算人,法院認為有必要時,得解除其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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