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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勵志中學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要點 30
三十、本校將處理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被害人及行為人時,應一併
      提供調查報告,並告知申復之期限及受理之學校或機關。
      前項處理結果,內容包括事實認定、處置措施及議處結果。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