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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戒治及觀察勒戒用收取作業要點 5
五、本作業要點未規範之事項,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行政執行法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戒治所戒治費用收取作業要點」及「法務部
    矯正署所屬戒治所、看守所及少年觀護所附設勒戒處所勒戒費收取作
    業要點」辦理。
現行條文(民國 113 年 05 月 06 日)
5
五、本作業要點未規範之事項,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行政執行法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戒治所戒治費用收取作業要點」及「法務部
    矯正署所屬戒治所、看守所及少年觀護所附設勒戒處所勒戒費收取作
    業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