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 11
十一、答復人民陳情案件時,應針對案情內容敘明具體處理意見及法規依
      據,以簡明、肯定、親切、易懂之文字答復陳情人,並副知相關機
      關。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