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平復威權統治時期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審查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 2 條
法務部依本條例第六條之二第二項規定,組成平復威權統治時期司法不法 及行政不法審查會(以下簡稱審查會)。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