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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 1
一、為加強為民服務,有效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
    七十條第一項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訂
    定本作業要點。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