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受理重大兒少受虐案件實施要點 6
六、檢察官相驗時應具體研判是否為重大兒少受虐案件,若屬之即應將大
    體暫冰存詳細調查,必要時安排解剖,確定死亡原因及方式後,始得
    將大體發交予適當之家屬。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