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23:4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暨少年觀護所工友(含技工駕駛)考核及獎懲要點 12
十二、工友平時考核方式如下:
  (一)工友管理承辦人員對工友之平時考核,除考量其工作性質、數量
        、時效外,並應注意其正確性、工作態度、團隊合作精神及交辦
        事項執行力等,對於表現優異或未達要求者,均應列入紀錄,並
        作為年終考核之依據。
  (二)工友平時考核每季辦理一次,由工友管理承辦人員會請各科室單
        位主管就每一工友平日工作效率、態度與正確性提供初評資料後
        ,再就每一工友之差假情形及各科室提供之初評資料予以評分,
        並彙整為平時考核評分成績後,送請總務科長複評後,層轉所長
        核定。
民國 107 年 11 月 30 日訂定
12
十二、工友平時考核方式如下:
  (一)工友管理承辦人員對工友之平時考核,除考量其工作性質、數量
        、時效外,並應注意其正確性、工作態度、團隊合作精神及交辦
        事項執行力等,對於表現優異或未達要求者,均應列入紀錄,並
        作為年終考核之依據。
  (二)工友平時考核每季辦理一次,由工友管理承辦人員會請各科室單
        位主管就每一工友平日工作效率、態度與正確性提供初評資料後
        ,再就每一工友之差假情形及各科室提供之初評資料予以評分,
        並彙整為平時考核評分成績後,送請總務科長複評後,層轉所長
        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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