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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辦理電話預約接見實施要點 1
一、為縮短收容人家屬辦理及等候接見之時間,達成接見家屬「少等一分 鐘,少走一趟路」及「接見有預約,現場不必等」之便民服務目標, 爰訂定本要點。
民國 107 年 08 月 24 日訂定
1
一、為縮短收容人家屬辦理及等候接見之時間,達成接見家屬「少等一分 鐘,少走一趟路」及「接見有預約,現場不必等」之便民服務目標, 爰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