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北區解剖室場地及設施借用管理要點 13
十三、本要點報請所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無資料